其学《诗》,以孔子所谓《诗》三百,一言以蔽之曰:‘思无邪,孟子所谓说《诗》者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。
以《周易》与《春秋》二大经为例,先是王安石以《春秋》难读难解而废止不用,其后理学家激烈反对王安石的新经义,但双方在认定《春秋》难读难解上反倒形成了共识。曰:毛之传欲简,或寡于义理,非一言以蔽之也。
高亨便以为:如此改定,既合偶卦相连作解之例,又不失其韵,盖是也。其三以数说经者,则大抵惑于图象之说[2]498。欧阳修治《周易》,对于相传孔子所作的《易传》十篇,他质于夫子平生之语,则只有《彖传》《象传》为孔子自撰,其余《系辞》以下各篇,均非为孔子所作,不过是学《易》者杂取各家讲说而成。结合具体时段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来说,宋以后学术风气的变革,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舍传求经进到疑经改经。宋学批评和否定汉学,从舍传求经到疑经改经,是深入经典内部进行的经学变革。
孟善言性,未至于尽己之性。《大雅》虽是言小事,亦主于道,《小雅》虽是言大事,亦主于事。正是基于上述事实,再综合参考诸家之说,笔者认为,儒家传统的伦理道德,固然与商业经营存在着诸多的冲突,但明朝人也清醒地认识到,儒家五常中之智、信,同样适合经商的实际需要。
但传统儒家之俭,也就是悭吝,是对自己之悭吝,是对自己的一种道德苛求,而对于他人,则是一种仁,是一种基于民胞物与的仁者胸怀。首先,近代化本身不是一蹴而就之事,而是一个过程。[27](卷二《农本》,P44)徐光启正是从这句话的意思中,化出了下面另一句话:君以民为重,民以食为天,食以农为本,农以力为工。明末学者陈龙正也认为,金非财,惟五谷为财[38](上《崇桢》,P7)。
他的认识显然基于这样的现实基础,那些致富之人,事实上尽是一些侥幸者,即所谓的幸民。自明代中期以后,社会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。
明朝人马一龙在《农说》中有言:农为治本,食乃民天,天畀所生,人食其力。如清初陈智锡著有《劝戒全书》。二是他明确承认金钱可能具有道德价值的同时,也明确强调了商业与美德的不相容性。商人不但与士大夫相交[17](卷二十《张隐君传略》,P477-478)[18](卷四,P247).而且也讲究传统的儒家道德[17](卷二十一《明封文林郎开封府推官汪公墓志铭》,P489-490)。
为富不仁而得容其身,堪称幸也。沟口雄三同样主张儒家思想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起到一种阻碍作用。钱塘徐国宁,原为博士弟子员,后累事为商[24](卷四十四《事物类·徐国宁》,P468页)。富人如何致富,其实就在于他们吝啬,而吝啬的前提就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。
如洞庭之东山,因商业贸易而多高赀富人。立国以仁义为干,富强为枝,舍富强,专谈仁义,犹木有干而枝叶不附也,槁且立见。
譬如一个人对一件物品有所嗜好,一定想得到它,为了得到它,就会细大不遗,坚韧不懈,然后才能感动上苍,也就是格天,而此物终究归入他手。而商贾乙饰诈求售,却大获成功。
若将其置诸社会流动与都市化等范畴下进行考察,其时代的特殊性就更容易显现出来。可见,嘉靖年间是明代商人地位日渐提高的起始阶段[34](卷七《西山下·甕山》, P308)。在此基础上,他又提出新的义利关系论:以义诎利,以利诎义,离而相倾,抗而两敌。正是在此说的基础上,成祖之后仁孝徐皇后(按:即徐达之女)才得出如下结论:勤劳,政治之本也。翁曰:致富之术无他,在去其五贼而已。有司的责任,是合理保护这些以勤致富的力农之人,进而整治那些豪猾,不使他们以暴凌弱。
所谓察,就是观察、调查,做到明察秋毫,及时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最新动态,这是一种判断力。[40](卷十三《史》九,P108-109) 这种批评具有相当的代表性,它无疑代表了一大批生活在工商业相对发达的江南地区富户的意见。
乙所毯事整饬,染之而良,薰薰而馨,拂拭之而鲜明。这是扬雄以来的传统见解,似乎也为明人谢肇淛所引用[35](卷五《人部》一,P91)。
后来,在周柱峰、殷三洲两人的倡导下,他们通过会银这种传统的合会之法,将这20家商人结成一会,使资金可以圆转流通。内容提要:明代是一个社会转型的时代,是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商业社会过渡的时期。
三是如石崇、王元宝之流,属于下等,他们倚权怙势,纳贿行劫,简直犹如豺狼[35](卷五《人部》一,P90-91)。如《说文》释富曰:备也。一方面,历史上或者明朝人致富的事实已经清楚地告诉他,富者多悭,非悭不能富也,而如此致富的人,在谢肇淛看来.确实诚如扬雄所言,是圈鹿、栏牛。其实,这不过是一种儒家大同、平均思想的余绪,以及梁山好汉的行径。
不得已卖掉仅有的不足20亩田,逐十一之利,十余年至数万金[22](卷十一《刘滋传》)。所谓的内贼,就是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。
正如明代史料所揭示,如今京师土旷人稀,一城之中,两县编民百无一二,非禁旅军匠受廪于官,即江南游贾居奇于市,皆仰公家之利者也[29] (卷九十六《政术》)。富与贵,是人之所欲也。
[29](卷三十二《劝农》)这已部分道出了农村贫富分化的实际以及导致这种分化的原因。明代中期以后,商人社团已经突破了原先简单的行会樊篱,进而成为商人保护自己利益的自觉性的团体。
一个人只须一味混沌,便可以常保庸福。当然,从事手工业,诸如薪厂、煤窑一类,也是很好的致富路子。我们不妨顺着他们的逻辑思路作一分析。本文以致富论为中心,对传统儒家伦理在明代的历史转向作一初步的探讨。
包筠雅在《功过格:明清社会的道德秩序》一书中,对明清时期广泛流行的善书尤其是功过格进行了系统的研究。道理很简单,贫贱之士,奔走衣食,妻孥交谪,亲不及养,子不能教,其乐何从谈起。
明代正处于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的过渡阶段,如何看待作为礼俗社会思想基础的儒家伦理,这无疑牵涉到中国近代化历程的具体走向。可是,儒家伦理是否能落实为商业道德,这尚需打一问号。
他说: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,犹天之五材也,能生人,亦能杀人。至于像千金一诺这样的讲信义,则更属于无益。